畫符必須要用求符之人的鮮血,於是,這個高人用竹針在我的手指頭上面刺了一個口子出來,然後用筆蘸著我的血來畫符。
這畫符的過程非常緩慢,一直持續了六個時辰,在這個過程中,我的手指頭自動癒合,然後又被禿驢高人刺破,癒合,又被刺破。
最後也不知道我的手指頭到底被他刺了多少下,反正那天之後,我休養了好多天才敢用手拿筷子吃飯。
想想那個禿驢莫名的笑意,我都覺得,他是不是故意在整我。
嗯,越想越有這個可能!
一想到當初我手指頭受到的折磨,就這麼簡單的就把這張冥王之眼用掉了,心裡面還真是不是滋味。
這種感覺就好像,你保護了很久的貞操,突然有一天酒後亂性,莫名其妙地就丟了一樣。而且第二天一大早,那個奪走了你貞操的人已經悄然離開,最後還在你的枕邊留下了幾百塊錢。
呸呸,越想越汙了。
言歸正傳。
我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我的血滴在了這張道符上面的時候,道符上面亮起了一道紅光。
緊接著,這張道符就投影到了空中,一個面目猙獰的怪物從道符上面走了出來。
看著這個怪物,我的嘴角抽了抽。
發明這張道符的人是誰?
這哪裡是我們那個美麗動人,嬌媚可愛的小玲兒啊,這隻怪物到底是個什麼鬼?
雖然一提到冥王,大家都會心聲膽寒,不由得都會把冥王想象成是一個面目猙獰的怪物,可以也不要這麼過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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