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位一看就是路過的旅客吧,我剛好在山裡面打了些野雞和野兔子,你們幾位還真是有口福。這麼冷的天,喝上幾兩小酒在吃上些山裡面的野雞,讓你們暖和暖和。”
我們本來就像在村子裡面的人家住上一宿,吃上一些乾糧就算了。
小夥子的熱情我們也不能拒絕啊。
我們跟著小夥子來到了他們家。
他家裡面只有他一個人。
他讓我們先在房間裡面坐著,他去拾柴燒火。
小夥子的家裡面很暖和,房間裡面到處都掛在各種動物的皮毛,有羊的,也有鹿的。
炕上還鋪著羊皮,去過北方尤其是去內蒙呆過的人應該知道,羊皮可是非常暖和的。
小乞丐跑到外面幫忙給雞放血去了,用他的話說就是,乞丐雞可是他的拿手菜,拔雞毛自然也是他的強項了。
不過我知道,還是他覺得在人家白吃白住的話,還是過意不去。
這傢伙,還是和原來一個樣子。
很快,火就燒好了,野雞也處理過了。
小夥子拿著兩隻野雞和一隻兔子走了出去。
“我去給鄰居家裡面送點,這東西雖然不值錢,不過也是咱的一番心意不是。”小夥子笑嘻嘻地離開了。
鄰里之間大抵也就應該如此吧。
想必平時,小夥子也得到過鄰居的不少照顧吧。
果然,過了五分鐘之後,小夥子回來了。
只不過,跟在他身後的還有一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小女孩有些羞澀,一直低著頭。
“這是我鄰居家的小妹妹,她是專門跑過來還東西的。”小夥子傻笑著,鬧著頭解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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