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就在書包格里。”
吳烊取出交上,便跟著兩位刑警像是要送。
譚剛道:“你傷的不輕,好好休息,就別送了。”
“其實我還想問問譚叔叔,你們打算對南平虎頭一夥兒怎麼處置?”
“現在不好說,除了呂小奇能做實傷害罪,其他人都證據不足……”
“可我倒不這樣看!”吳烊平靜道。
“噢?你說說看。”譚剛知道這小子聰明得緊,屢屢有驚人之言,攝人之舉,聽聽倒沒壞處。
“就拿先後毆打,侮辱我的兩夥人來說吧,裡面都以呂小奇為主,但兩個跟班卻都是不同的。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們這個團伙,每次收錢對人施實侵害,都不是固定的小組,而是由一個主施實者為首,隨機配給其它人手。”
“這就是說他們的行為就類似於組織了,打人的是什麼人,幹輕活的又是什麼人,都有分工。”
“我曾經看過一本八十年代嚴打紀實文學,裡面對這種型別的團體,有個總稱,叫有組織涉黑性質犯罪團伙,定罪都很重的。”
“況且我相信這夥人侵害的不止我們周邊四所中學,九所小學,不知多少人還生活在他們的魔爪下呢。”
“我想,就算呂小奇是個死硬份子,拒不交代其他人,可是他兩撥四個跟班,總不會都那麼嘴嚴吧?”
“我還清楚記得,第一次毆打,還有個人拉住暴怒的呂小奇,讓他別太過分呢;而第二次,也有一個也拉住過他,叫他別太蠢呢。我想這會不會成為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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