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大哥,您以前也當過兵,當過連長,知道紀律對於一支部隊的重要性。”
高倉走到指揮部的門口,背對著趙自明。
其實他心裡也很矛盾,一方面是趙志國的安全,一方面是大於天的軍紀。
無論是趙志國,還是馬修文,都把軍紀看得比自己的命都重要,在軍紀面前,任何人都沒有特權。
看著指揮部門口衛兵手裡的步槍,高倉走到他的身邊:“這班崗我替你站了!”
士兵有些疑惑地看著高倉。
高倉給他使了一個眼色,士兵立刻明白過來,把手裡的步槍交給了高倉。
“我突然肚子疼,我要去茅廁,槍就放在這兒了,我可能天黑就回來站崗。”高倉說。
“還有,對方出現的時間不確定,最好不要距離隊長太近,以免驚動對方,在他們手中有我們的人。”
該說的不該說的,高倉都已經說了。
為了趙志國的安全,他已經違反了紀律,等趙志國回來,高倉會主動向他彙報,自己違反了部隊的紀律。
“謝謝了,老高!”
趙自明來不及說多少感謝的話,提起槍就開始向鎮子外跑去。
約定的地點是一個小山崗,山崗上到處都是荊樹和酸棗樹,只有一條小徑通往山崗。
豔陽高照,趙志國找了一塊平整的石頭,盤膝而坐。
潛伏在周圍的狙擊手,透過望遠鏡觀察到了趙志國的到來。
“隊長來了,我們先向前摸近一百米的距離,注意觀察四周的動靜,不要放過任何可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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