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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安城裡做捕快,眼睛一定得放亮。
不是達官,就是顯貴。
二世祖,三世祖一抓一大把。
在京城當的不是差,是人情世故。
捕快眼尖,一眼就認出是長孫皇后的弟弟。
長孫衝為人高調,在長安城風頭無兩,不認識的人不多。
兩位捕快抱了抱拳就退出了酒樓,玩味的眼神,讓長孫衝噁心的想要把剛吃下去的飯吐乾淨才肯罷休。
程處默上前道:“說說怎麼回事吧。”
然後大馬金刀的坐在了旁邊。
其他人圖的是熱鬧,也有看笑話之嫌,他們長這麼大,還沒見過現場就主持公道的判官。
失主率先開口道:“我在這裡來吃飯,揹著褡褳,褡褳裡面放著三百文錢,桌子太小,放不下,老闆讓我放在桌子下面的橫檔上。
我放好之後,就開始吃飯,期間喝了點酒,走的時候就忘記把褡褳拿走了。
我想起來褡褳沒拿,回來取的時候,褡褳裡面的錢被人拿走了,只剩下了三文錢。
這錢肯定店小二拿走了,我回來的時候,褡褳正拿在他的手裡。”
程處默吼道:“別嚷嚷,讓店小二說。”
店小二帶著地道的關中話,說道:“各位老爺,我沒有拿他的錢,我打掃桌子的時候,看到橫檔上有一個褡褳,開啟一看,裡面就有三文錢。
還想著要是客人回來,就還給他,誰知道他進來就說褡褳裡面有三百文錢,讓我賠給他,我一個跑堂的,一個月十文錢,哪有錢賠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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