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中人打打殺殺慣了,隨時都可能受傷,因而身上大多都帶著金瘡藥。康伯雖然做了管家,可前半生三十幾年形成的習慣還是沒有改變,他忙從口袋裡掏出一個藥瓶,塞到司馬沖天手裡:“莊主,待會兒你給比較嚴重的地方上點藥。我再想辦法給你送點吃的、藥進來。時間有限,咱們長話短說,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你怎麼就被當成賊給抓進了府衙?”
司馬沖天靠在冰涼的鐵欄上,吐了口氣,恨恨地說:“我沒有偷東西。是我跟小郡主的事被寧王給發現了,這是他設的計,故意誣陷我!”可恨的是,他還真的毫無防備,就這麼中了寧王的圈套。
聽到是這個情況,康伯心都涼了半截,這還不如是偷竊呢!偷點東西和勾搭小郡主,哪個更招寧王恨,傻子都知道。
把位高權重的寧王往死裡得罪了,康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焦慮地拍著手:“這可如何是好?要不咱去求寧王?”
司馬沖天聞言就笑了:“去求他,只會死得更快!他就怕這事暴露了,所以才會栽贓我盜竊。想活命,就得把這事給捂得死死的。”
“誒,我知道了。”康伯應了一聲,焦慮地說,“那現在怎麼辦?”
司馬沖天晦暗的眼底閃過一抹深切的恨意:“我在書房書架倒數第二排最高那一格藏了個東西。康伯,你去把這東西取出來,交給寧王。寧王若是放我一馬便算了,不放,那就讓小郡主跟著我陪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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