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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犯不是簡單的換個地方繼續生活,他們在衙門備案後,會被專人管理,做為有罪之身,他們只能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
賀家人的活動範圍就是落戶的村莊,偶爾去趟鎮上也是可以的,但沒有特赦不得隨便出入縣城,更不能離開本縣。
罪籍之身,除了沒有自由外,還不能讀書科舉做官,連做生意都不可以。
他們能做的只有開荒種田。
開墾荒田廢時廢力產息微薄,不足以養活一大家子,卻還要承擔很重的徭役和稅賦,真是想想都艱難。
可以說一但被判為罪籍,餘生就別指望有好日子了。
除非朝廷大赦,他們才有可能翻身。
但這種機遇要靠運氣,一輩子也不定能碰上一次,實是機會渺茫。
倒還有一種方法,那就是拿銀子贖罪,五萬兩白花銀即可脫離罪藉,變為良民。
這個條件看似是給人希望,但明白人都知道根本沒有人能做到,誰能從土窩窩裡刨出幾萬兩銀子來啊,地裡又不長金豆子。
所以一般流放到此處的人想都不敢去想,他們早已認命了,但賀鴻錦是那種只要有一絲機會就不會放棄的人,當他知道有這個規定後,自然想要奮力去搏。
他絕不會就這麼認命。
但問題來了,以他現在的身份,只能開荒不能經商,在這種情況下想要賺銀子簡直難於上青天。
不過卻也難不倒賀鴻錦。
他是不能經商,但賀家恆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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