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振國的要求令莊嚴頓感為難。
擺酒這事只是因為當時見軍長唐恆陽時候說起,自己覺得軍長說得在理,也就答應下來。
畢竟林清影無怨無悔地跟了自己那麼多年,理應得到一個正式的婚禮。
但是畢竟自己的假期有限,一共才十五天,而且還過去了兩天,統共剩下才十三天而已。
十三天籌備一個婚禮,莊嚴本來想都不敢想。
於是和林清影商量,一切從簡。
本意上是讓莊、林兩家的直系親屬來一趟臨海,在酒店弄個偏廳隨便擺幾桌,大家吃個飯樂呵下便算了。
至於連隊那邊,可以中午在飯堂里加個菜,和連裡的兄弟們一起熱鬧熱鬧完事。
可沒想到父親雖然也當過兵,觀念確實很老舊,非得讓莊嚴回一趟濱海。
其實莊振國的心理,作為兒子的莊嚴也能理解。
現在的莊嚴在老莊的眼中算是最出息的兒子,即便莊不平的生意做得多大,在老莊眼中還是有那麼一點“資本家”的氣息,不受他待見。
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
老莊感覺兒子莊嚴給自己長臉了,也就想回鄉下老家按照習俗擺一次通村酒,也算是光宗耀祖的事兒。
“爸,我真回不來。”莊嚴硬著頭皮,堅持這種自己的看法:“我的假期現在只剩下十三天,你想想,十三天我能籌備出一個婚禮都算不錯了,這還是我這邊的戰友們幫忙,如果回老家,時間哪還趕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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