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了?”
這是莊嚴的第一反應。
在他看來,排雷兵吹燈實在太正常不過了。
試想想,有哪家姑娘真的願意讓自己的物件上雷場?
英雄這詞,說起來好聽;英雄的家屬,說起來好聽。可人天天跟會爆炸的地雷打交道,保不準哪天就沒了。
誰敢?
就算有深明大義的姑娘,也得有深明大義的岳父和丈母孃才行。
倒不是說世上沒這種姑娘,而是能找到這麼個物件,那也是比買彩票中大獎還難。
“沒吹!”羅興說:“不過要說起來,那很快就不是我物件了。”
莊嚴驚詫道:“有人挖你牆角?你說,是誰,咱找他去!雖然沒結婚,但是好歹也是軍人物件,這麼不道義的事都能做,我可不饒他!”
羅興說:“莊嚴你小子想哪去了?不是物件就不是我的人了?不能是你嫂子?”
“啊?”莊嚴先是一怔,繼而一拍腦袋,笑了:“嘿!你們要結婚了?”
羅興說:“對,軍改了,再過十幾天,我就要籤士官了,當了士官,我也是領工資的人了,也可以向組織打報告,申請批准我結婚。本來我還猶豫著,說咱們士兵不能結婚,可是這次軍改,算是給了我機會。”
“你打算啥時候辦喜事?”莊嚴說:“要有空,我就請假過來湊個熱鬧。”
羅興說:“你們這種兵啊,哪有時間?”
忽然又道:“不過說起來也真不湊巧。你們是年三十那天離開,我的婚期就安排在年初一,如果能多留一天,興許就能湊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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