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和牛大力的衝突結果是,莊嚴揹著自己的揹包在大操場上跑了十圈,直到尹顯聰過來叫他吃午飯的時候還有四圈沒完成。
莊嚴已經很久沒有跑過這麼長的路程了。
大操場繞一圈四百米,十圈其實就是四公里,莊嚴跑得有種要斷氣的感覺。
這讓莊嚴懷念起初中年代。
那時候的莊嚴酷愛足球,幾乎每天晚上都去踢球。後來還去少年宮參加了一個私人承辦的足球俱樂部的少年隊,下午第三節課經常曠課參加少年足球隊的訓練。
踢球的後果是每天晚上寫作業都昏昏欲睡,成績一落千丈。
作為父親的莊振國暴跳如雷,出於一個老偵察兵的特有思維,他按兵不動,偷偷跟蹤之下發現了莊嚴的小秘密,在某天帶著幾個警察衝進了足球隊的訓練場,當著所有隊員的面將莊嚴的球鞋扔進了旁邊的湖裡,然後警告教練如果繼續允許莊嚴過來踢球就會以拐帶人口的罪名告上派出所。
那天是莊家兩父子關係的轉折點。
欲哭無淚的莊嚴眼睜睜看著父親如同一頭暴怒的獅子一樣將訓練攪黃,然後扔掉了自己的球鞋和足球。
從那天起,無論莊振國要求什麼,莊嚴都會採取一切辦法對抗。
高中的三年,莊嚴不再踢球,抽菸喝酒樣樣學全了,把莊振國氣得七竅生煙。
如果是初中的體質,跑這四公里還真不在話下。
進入軍營,莊嚴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適應這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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