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的錢幾乎全是嫂子出的,她當然要有名字。”
程娟作為小姑子,也在這房子住著,但她一點也沒覺得理所應當,反而很感恩。
尤其他哥說買房錢都是嫂子出的,照理說誰出錢就是誰的,可嫂子非要加上她哥的名字。
理由是夫妻一條心,分那麼清就生分了。
她很震撼。
她一直覺得自己哥哥很優秀,哪個女人跟了他,絕對是上輩子積德。
但是那一刻,嫂子的形象特別高大,她突然覺得她哥能娶到嫂子,是她哥三生有幸。
一個人撐起整個家,無條件支援丈夫深造,掙了錢也不藏什麼私房錢,對丈夫比對自己還好。
這種女人,打著燈籠都找不著!
可吳春芬不這麼認為。
她兒子現在是華大高材生,朱茯苓討好她兒子是應該的。
再說房子車子啥的,本來就是男人該有的,哪有女人在房契上佔名額的道理?
“你看看家裡的地契和土地,哪個不是男人的?子孫繼承也是傳男不傳女,女人本來就不該要,這房子有她的名字,那是她貪!”
當時程娟聽到這話,愣了好一會兒,突然問了個不相關的問題。
“什麼傳男不傳女?難道家裡的房子田地以後都是哥的,我沒有?”
“你一個姑娘家,遲早要嫁出去,要這些幹什麼?別跟你哥搶!”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以後是別人家的媳婦,要伺候別家人,要是分到房子和田地,不就是把自家財產往外帶,白送給別人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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