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樂天自從劉大明說話以來就沒說話了,只是坐在旁邊聽著。而錢縣令也看出來這位在蜀地很有名的劉狀師已經是陳大人的心腹。只要能說得劉狀師啞口無言自己就算是辯論贏了。
此時說到這裡,陳樂天已經大概聽明白了錢縣令之前幹過什麼事。
賓州有三封狀子狀告錢縣令,讓錢縣令剛好夠得上第三級貪官汙吏。
第一封狀子是說,劉家的田地被縣令侵佔了,他們上門去理論結果被錢縣令罵一頓不說還把上門訴說的劉家家主給打了一頓,摔出縣衙門外。
第二封狀子是魏家,魏家是賓州做生意的家族,在歉收之年跟平常一樣對村裡百姓出借糧食,結果被錢縣令派人上門說魏家違反高利法,把家裡上萬斤的糧食全部充公了。魏家當時就想上巴蜀道告狀,結果被錢縣令派人一番威脅,魏家只得息事寧人。
第三封狀子是,洪家是專門做雜貨生意的,在賓州最繁華地段有個鋪子,然後因為沒有跟別的房主一樣每年三大節去孝敬錢縣令,於是就總是被錢縣令找各種藉口去擾亂生意,最終導致生意做不下去,一家人好不容易攢點銀子開了個鋪子結果兩年不到就經營不下去賣了。
陳樂天在之前分析案子的時候,關注過這三個案子,他當時就覺得很奇怪。三個告狀的人並不是窮人,尤其是魏家和劉家都是當地有名的富戶,按理說這些人對於縣令的孝敬,只要這個縣令不是兩袖清風的官,就一定不會少孝敬的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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