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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茯苓直奔主題,“這是我的私事,你們沒有資格在沒有經過我允許的情況下,隨意捏造報道,損害我的名譽!我要求《京城小報》立刻出一篇澄清報道,並且藍主編在報道中公開對我道歉,恢復我的個人名譽!”
藍玉田彷彿聽到了什麼聽到了笑話,看朱茯苓的眼神更像是在看傻子。
“你知道自己在跟誰說話嗎?讓報紙媒體向你道歉,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
那就沒什麼好商量的了。
朱茯苓沒興趣跟她講道理,看向李律師,“麻煩李律師出面了。”
什麼律師?
藍玉田瞳孔驟縮。
李律師非常專業,拿出律師證。
“藍玉田女士,我是律師,受朱小姐委託,正式告你與《京城小報》誹謗朱小姐,侵犯朱小姐名譽權!”
藍玉田臉色終於變了。
《京城小報》確實是三流媒體,但她能坐到主編的位置,那就不至於是法盲。
報紙在老百姓眼裡很權威,可法律和律師,那就是更權威的存在。
搬出法律武器對藍主編這種人來說,殺傷力幾乎是致命的。
藍玉田雙手止不住開始抖。
她能不怕嗎?
要是真定罪,那可是要坐牢的!
朱茯苓要的就是這個效果,她趁熱打鐵,沉聲說:“三天之內,如果我沒有在《京城小報》上看到澄清報道和公開道歉,那我們就法院上見!”
旁邊的李律師,非常配合地拿出律師函。
“藍玉田女士,朱小姐正式控告你和《京城小報》造謠誹謗,侵犯她的名譽,這是正式律師函,如果你們願意和解,配合朱小姐澄清和道歉,那就不必上法庭,如果拒不配合,那就不要怪法律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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