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絕!”
“回絕!”
中秋過後,上班的第一天,莊周基本沒幹別的,一直在處理各方資訊。
邀請君姐商演的最多,他想都不想,全部拒絕。每拒絕一個,阿沅就心痛一次:“這得損失多少錢啊?偶爾演一場沒關係吧?”
“你還是不懂,我再給你講講。”
莊周擦乾淨小黑板,刷刷寫上:SSR、SR、R、N。又在SSR後面寫上鄧麗君,在SR後面寫上汙妖王,在R後面寫上草蜢。
“第一等,我稱之為傳奇,作品只是基礎,逼格才是無限的。他們基本不接商演,出專輯、上晚會、開演唱會、廣告代言、支援公益等等,走的是最主流最高階的路線。”
“第二等,一流明星。有多首代表作,泛人氣高,能長紅。他們除了上面的條件之外,就是可以接大量商演,走廣撒網多撈魚的路線。”
“可汙妖王也沒多首代表作啊?就那麼幾首歌。”阿沅質疑。
“哎,你忽略了他一個特長,他在一流明星裡比較特殊,就是還能做主持。”
“啊!”
阿沅秒懂,拍手道:“我看過,我看過!”
“對吧,他主持節目的曝光度,完全能彌補代表作的問題,這也是未來的一步計劃。”
莊周繼續道:“第三等,輝煌期很短的明星,有代表作,在一段時期內很紅,上限不高。他們主要就是賺錢了,談不上什麼格調不格調。”
“第四等,即用型明星。我們儘量不做這一類,將來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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