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算是一個特別要面子的人。擦乾眼淚之後,開始一個接一個的打電話,給所有我知道的,認識林晰的人。電話接通了,卻不知道怎麼開口。勉勉強強寒暄一番,問人家最近忙什麼,晚飯吃的啥?對方心裡納悶,跟這個不太愛理人的丫頭一向沒什麼交情,今天半夜三更的打電話來做啥?繞了半天,才把盤亙很久的問題說出口:“林晰這兩天有沒有跟你聯絡?”得到的大多是些沒價值的回答。
Dickson大叔在夜店喧鬧的音樂聲中接起電話,然後躲到廁所間告訴我,林晰有跟他說過要離開美國,就是昨天或者今天的事,記不清了。“你們不是一起走?”他詫異的問,聲音裡隱約有一絲笑意,好像在說,此人果然本性難改,只是賠上5年多時間,玩的似乎有點大。
Laura遵循嚴格的作息時間,11點之後手機必定關機,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打通她的電話。她沒像我料想的那樣幸災樂禍,只是很簡單的說,林晰打電話來跟她告別過,沒有見到人,她以為他就是暫時離開美國,也不知道他是一個人走。
沒有人知道他確切的去處,他只跟我說過要去巴黎。而我第一次發覺,我其實沒有自己朋友。多年以來,我就這樣寄生在林晰的生活上面。我從來沒有學會忍受,只知道和所有看不順眼的人和事劃清界限。雖然我在工作,掙錢足夠養活自己,但我還是無可救藥的依賴他維持起一個成年人的生活,有工作有公寓有朋友圈。看起來跟身邊的同齡人沒有兩樣,實質上卻一點也不真實,我從來不用為柴米油鹽擔心,會想也不想的隨便跟一個朋友鬧翻,之後毫無悔意,就像一個社交能力不及格的幼兒園小班生。只因為我有林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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