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我開始朝波士頓搬家,整理東西,發現自己身無長物,仍舊就是來美國時那個32寸的箱子。舞會上認識的男孩兒讓我搭他的車,他說自己就要去那裡一所Ivy league university讀書。拖拖拉拉到傍晚才出發,開到中途,他把車駛進一條岔路,停下來,又試圖吻我,一隻手伸過來解我衣服的扣子。我覺得討厭的要命,推開他,下車自己把行李從後背箱裡拖出來,扔了20塊錢給他做車費。他的車子開走之後很久,我還渾身發抖,平靜了一點之後,我拿出電話打給林晰。
“你能來接我嗎?”一句話說得似乎都很艱難。
他問我在哪裡,沒有其他的問題,只是說:“在原地等,不要亂走,不要搭車,我馬上過去。”
兩個半小時以後,林晰開著他的就雪佛萊來了。我上了車就趴在儀表板上哭起來,他把我揪起來,問我出了什麼事沒有。我搖頭,然後靠在他身上繼續哭。那天,他穿著一件沒有印花的黑色T恤,肩膀和胸口都被我的淚水浸溼。我哭完了,仍舊靠在他肩膀上,他就那樣讓我靠著,一隻手輕輕的拍拍我的後背,靜靜的,什麼都沒有多說。
天完全黑下來了,他帶我回紐約。他住的地方還是去年的那個樣子。我累極了,沒有吃晚飯,洗了澡就睡了。第二天早上,他把我餵飽,然後開車送我去波士頓。我非常討厭他,前一天來救我,第二天又把我送走,不問一句,你想不想留下來。不過那是一個陽光燦爛的大晴天,像鑽石的火彩一樣耀目,足以一掃陰霾。我又信心滿滿,覺得自己可以獨自在那個完全陌生的城市安頓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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