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春天來臨之前,發生了幾件大事。
先是林晰換了個新工作,開始在一家時尚雜誌社上班,不用再拍螺栓螺帽了。農曆春節之前,他到學校來看我,給我一個深紅色皺紋紙包的盒子,開啟來是一部紅色的手機。
“幹嘛送我東西啊?”我問。
他呵呵呵的冷笑,說:“省得再給警察叔叔找麻煩。”然後拿出一個同款的黑色的,撥了一個號碼,我手裡那個響了,他拿過去,設了一個speed dial。
“我不喜歡紅的。”我說,“你那個挺好看的,我要那個。”
“不行。”
“你做人情就做的地道點,我最不喜歡紅顏色了。”我伸手去搶,他不躲,笑著看著我,任由我把他的電話拿過去,紅的丟回給他。後來,那對電話我們用了5年時間,始終是彼此的第一個speed dial。
第二件事就是我爸交了個女朋友,更準確地說是,已經交往了一陣的女朋友,終於正式告訴我了。那個女從前是我爸的學生,上學的時候就喜歡上我爸這個中年大叔了。而大叔對人家也有意思,做畢業論文的時候,特別挑了她的選題。該選題說起來也實在勁爆,原文不記得了,主題就是論述法國文學史上的不論之戀。結果那個學期,隔三差五就能在家裡看到這個女同學,恭恭敬敬的坐在大叔身邊,桌子上一把彩色水筆,一厚疊紙,紙上改的那叫一個五彩斑斕。幾個月後論文|做成了,大叔帶著些許傷感,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推薦信助此女到巴黎留洋。不想淑女情長,幾年之後,人家又飛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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