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柬,在我眼睛裡似乎是個魔障。只因為十年以前,曾經有三百張請柬在曼哈頓某棟高階公寓的垃圾管道里提前結束了自己的使命。這一次,沒有那麼多,總共八十五張,白色的,上面有個緞帶打的蝴蝶結,裡面夾著寫明婚禮、雞尾酒會和晚宴時間地點的摺頁,搭配同色的小巧的信封。我和Lyle兩個人坐在窗邊的寫字檯前,花了不到兩個小時就寫完了。我的字規矩工整,他的大而且漂亮。
我們請來參加婚禮的人並不很多,有兩個人我猶豫了幾天時間,Nick和Rona。
十一月從洛杉磯回來之後,我跟Nick就沒有再見過面,只通過一次電話,告訴他,我要結婚了。
“那太好了。”他回答:“你們是個家庭,你,Lyle,還有寶寶。” 他後來就一直叫它寶寶,不叫名字。
最後,我還是寄了一份請柬給他。收到之後,他在MSN上留言對我說抱歉,婚禮那天,他已經回香港過年,一直要到元宵節那天才回紐約。又過了兩天,他按照請柬上的回信地址寄來一份禮物,一隻繫著米色緞帶的盒子,裡面是個寬口的水晶花瓶。花瓶拆開之後就放在新居客廳的壁爐架上面,總是插著一束鮮花,稍有枯萎了,不用我說,女僕就會自覺更換。後來登記禮物的時候,我忘了把它寫進那個Excel表格裡面,之後想起來也懶得在加進去,反正總不會忘記是Nick Tse送了這個花瓶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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