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很快喝到微醺,對陳效說:“我還不知道多少你的事。”
“想知道什麼?”他問。
“我今天看到你老婆。”她聽到自己說的話,控制不住地笑起來,像個典型的酒鬼。
“兩年前離的婚,”他對她舉舉杯子,“如果你問的是這個。”
“為什麼離婚?”她收斂了一點,假裝嚴肅。
“我們不對路,她是輕喜劇,我是黑幫電影。”他打比方,似乎一點都不意外她會提起這件事。
“結婚時你幾歲?”她又問。
“二十四。”他回答。
她想了想,說:“很早,但也不是什麼都不懂的年紀了。”
“我母親病了,我想讓她高興。”陳效解釋。
“碰巧李夏又有個有錢的爸爸。”林薇戲謔。
“是,”他點頭,“她有個有錢的爸爸。”
總有許許多多的不得已,林薇覺得諷刺,繼續問:“你母親得了什麼病?”
“累風溼關節炎,”他答的很平靜,“很痛苦,整個人都變了形。”
“你結婚,她就會覺得好一點?”她還是嘲他,知道他受得了。
“至少那個時候,我這樣以為,”他回答,“而且,找個人結婚是最便當的。”
“怎麼個便當法?”
“每天送花即可。”
“送了多久?”
“一個月。”
“你們怎麼認識的?她跟你不像一個世界的人。”
“我在路上幫她換車胎。”
林薇聽著他說,幾乎可以想象當時的情景,一條車胎,一個月,三十一束花,便有一個女人願意把心交給他,直到現在,他們離婚兩年,她因為他的一句話委屈的要哭,世界上有多少自大的混蛋都是這樣養成的。林薇又記起陳效說自己不是好人,他的確不是,唯一一個優點就是夠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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