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內外蒙古的蒙族人一樣,這裡的當地人也被喇嘛教荼毒不小,一百六十萬人口中近四十萬僧侶。
四十萬僧侶最少有三十萬青壯,這些人終日只知道唸經禱告,生計來源全靠藏民提供的香油錢和土司地主的進獻。
這是什麼概念?一百六十萬人除開老弱,青壯人口只有一百二十多萬(人均壽命差)!而這一百二十萬多人裡三十萬人不事生產,九十多萬人是奴隸,二萬平民(對藏區而言是平民的準貴族,多為中等人)。
農民都是終身負債的農奴,在他們中間很難找到一個已經還清了債務的人。”“為了維繫生活,農奴不得不借錢、借糧、借牲畜,支付高額利息。然而,來年的收穫永遠還不完膨脹的利息。”“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他們只好再借,藉口糧,借種子。
如此下去,年復一年,永無完結,直到臨死的時候也不能從債務中解脫出來,而這些債務就落到了他兒子的身上。
可憐的兒子從剛一開始種田生涯起,就受到這些祖傳的債務的壓榨,而這些債的起源早已是遙遠的過去的事了,他根本不知道這從什麼時候說起。
通行了數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明確將人分成三等九級,將森嚴的等級制度法律化。法典規定:“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級。
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統貴賤職位高低而定”,“人有等級之分,因此命價也有高低”,“上等上級人命價為與屍體等重的黃金”,“下等下級人命價為一根草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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