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祥一生盡忠國家,並沒有多少心思放在奴婢身上,只當自己治家仁厚,便是天下家家如此,聽得這些,驚問道:“主家打死婢女?《刑統》雲,賣為妾者,最長三年,賣為婢女者,最長十年,並非終身為奴,何得如此凌虐?且主家擅殺佃戶、奴婢,於法有罪。”
李鶴軒不知道吃錯了什麼藥,今天是和文天祥卯上了,“律法中,仁宗朝頒發皇佑法,謂佃戶奴婢不得私自逃走;哲宗元枯年間規定,地主打死佃客減罪一等,發配鄰州;高宗南渡後又改為發配本州。試問文大人,發配本州,從自己家發配到自己家,這是有罪還是無罪?”
文天祥做過江西提刑、湖南提刑,律法知之甚多,李鶴軒說的,真正一點沒錯:發配本州,對於地主來說,根本就等於沒有處罰!
“等等,湯大娘剛才說的,我突然悟出點味道。”楚風腦中靈光一閃:“買為奴婢,一次付給身價錢,之後最多主家給點零花,沒有人身自由;僱傭工人,按月拿工錢,有選擇的自由。兩者的區別,其實就是對人力的一次買斷,還是逐步按工期按工量付款。哪一種更合理?”
“顯然第二種合理,對主家、傭工都方便!”這一次,文天祥、鄭思肖都心悅誠服。
大漢四年,閩西粵東各州廢奴婢改僱傭,廢良賤制度,普天下百姓盡為公民。
月夜,泉州城西南面的一處小樹林,通往官道的小路上,一位荊釵布裙的少女,披頭散髮跌跌撞撞的奔跑,她的肺裡呼吸著空氣都覺得刀割般疼痛,她穿著草鞋的腳磨起了水泡,但她仍然咬緊銀牙堅持著,拼盡全身力氣,向十里外的州城邁步。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