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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駒在電腦裡翻找了一會,果然有所發現。
他急忙道:“署長!我找到朱滔的犯罪記錄了。”
馮陽光並不意外,沒有才意外。
“很好,你旁邊有臺印表機,把資料都給打印出來。”
“是!”
幾分鐘後,陳家駒拿著一沓紙來到他面前。
“署長,都列印好了。”
“嗯!我們回警局。”
這下朱滔百分百沒辦法跑了。
不過,馮陽光記得朱滔入獄後沒多久,就被檢查出癌症來,最後還是被假釋了,結局非常慘。
正應了那句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同時,警察故事二恐怕用不了多久就會接踵而至,那四個做炸彈的瘋子,也是非常棘手的存在。
馮陽光得好好策劃一下,到時候怎麼把他們抓捕歸案。
按照系統的尿性,到時候一定會發布任務。
第二天。
今天是朱滔和參與者審判的日子。
法庭上,剛開始,那個什麼張律師還據理力爭,想要讓朱滔的罪行減免一些。
當然是收了錢的。
直到警方把從朱滔辦公室獲得的東西公佈出來,瞬間,張律師整個人都不好了,要不是在法庭上,早就破防了。
人贓俱獲,犯罪證據,有人指認,三者加到一起,這還辯護個毛,這都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了。
很快,法官宣判。
可惜香江沒有死刑,朱滔只是判了個幾十年。
其他參與者,按照罪責,被判了十多年到幾年不等,比如說後期才參與進去的莎蓮娜,被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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