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外界的話來說,“維拉特”號就是“赤城”級的二號艦,百分之八十的裝置與材料由日本提供,只是在印度完成組裝。
至於印度造船廠從中學到了多少經驗,恐怕就不那麼理想了。
與“赤城”號相比,“維拉特”號的最大區別在起飛方式上。因為美國不肯向印度出售電磁彈射器,也沒有批准F-35C的出口合同,所以“維拉特”號只能採用躍飛甲板,以及國產的LCA艦載戰鬥機。
美國不肯出售電磁彈射器與F-35C戰鬥機,不是害怕技術洩密,而是希望利用這個機會向印度推銷F-35B戰鬥機,讓F-35B的生產線能夠運轉到二零三二年,不然將在二零二九年關閉。美國推銷F-35B,而不是F-35C的原因也很簡單。F-35C的海軍訂單就超過了八百架,超過了盈虧平衡點,而F-35B的總產量只有四百五十架,離盈虧平衡點還差一百五十架。
沒有電磁彈射器,即便印度能夠獲得F-35C,而且能以躍飛方式起飛,因為無法搭載固定翼預警機,“維拉特”號的戰鬥力都遠遠比不上“赤城”號。從本質上講,跟“維克拉馬迪亞”號處於同一水準。
在幫助印度建造航母的時候,以三菱財團為首的日本企業還盯上了印度的資源。
特別是稀土資源。
雖然印度探明的稀土資源並不多,但是從地質形成上講,印度肯定存在沒有發現的大型稀土礦,而且最有可能出現在兩個地方,一是印度半島中部的德干高原,二是印度北部的克什米爾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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