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真相,也準備殺陳亨,沒有任何多餘的解釋。
沒有親手殺了陳亨,他比任何人都失望。
僅僅是法律懲罰,怎麼能夠啊,陳亨害死的豈止是他妹妹一條性命,還有他爸媽的。
這些年,作為受害者家屬,過的又是什麼日子,怎麼可能忘得掉,那種家庭破碎的悲傷和壓抑,從十歲那年開始,妹妹被綁架殺害,母親吞藥自殺,他父親走不出來,池笙也一樣。
殺人是無法得到救贖,但卻能讓池笙的心平靜下來。
審問過後,局裡的一些警察,比如蘇曦也不禁可憐池笙,家人一個個離世,然後再看著害的他家破人亡的兇手過得卻是得意,陳亨的發家靠的也是當年的五百萬綁架金,何其諷刺。
也有人反駁,殺人終究是犯法的,池笙完全可以報警,何必讓仇恨折磨自己這麼久。
梁醒:“好好活著是件容易的事,當如果連活著的意義都找不到,那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了。”
雖然心裡能夠認可,但梁醒的行為還是秉持著一位執法人員應有的原則,立刻下令督促查池笙的住處,找出他和這件案子的關聯。
在池笙住處中的確發現了許多筆記草稿,也查到了池笙準備的車和工具,可以說是準備充分,但是和這個案子挨不上一點邊。
池笙有自己的計劃,梁醒看過之後,也不得不承認成功的可能性也很高,池笙的心理評估也做過,他有殺人動機,但沒有殺人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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