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安靜說完這些的時候,我才意識到丫頭的此番話語似乎是話裡有話,唐高宗麟德元年,也就是664年仲秋,當時的右相劉祥道巡行關內,年方十四的王勃上書給劉右相,其中第一條就是抨擊唐王朝的侵略政策,反對討伐高麗,他認為:“闢地數千裡,無益神封;勤兵十八萬,空疲帝卒。警烽走傳,駭秦洛之甿;飛芻輓粟,竭淮海之費。”據說劉祥道看後,為其“所以慷慨於君侯者,有氣存乎心耳”之語驚異,贊王勃為“神童”,並上表舉薦。王勃乃應麟德三年制科,對策高第,被授予朝散郎之職。此時的王勃雖然才十四歲,尚是一少年,但由於才華畢露,在那時就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齊名並稱為“初唐四傑”。
然而就在王勃於乾封初年為沛王李賢徵為王府侍讀後的僅僅兩年後,就因戲為《檄英王雞》文,被高宗怒逐出府。甚至不得不於總章二年五月,悻悻離開長安,南下入蜀,開始了他將近三年的蜀中漫遊。咸亨三年,當王勃返回長安後,是則裴行儉、李敬玄同典選事,聞王勃文名,又數次召用,但王勃恥以文才受召,作文述志,結果觸怒了裴行儉,被斥為“才名有之,爵祿蓋寡”。第二年,王勃聽友人陸季友說虢州多藥草,便設法做了虢州參軍。這是王勃第二次走上仕途。但由於王勃恃才傲物,在虢州參軍任上與同僚的關係搞得很僵。當時有官奴曹達犯了死罪,王勃不知為什麼卻把他藏到自己府內。後來他又害怕此事洩露出去,就私下把曹達殺了。事情很快被發現,王勃被判死刑而入獄。後又巧遇大赦,免除了死刑。但王勃的父親卻因此事而從雍州司戶參軍的位置上被貶為交趾令。上元二年春天,王勃從龍門老家南下,前往交趾看望父親。一路經洛陽、揚州、江寧,九月初到了洪州。在這裡王勃留下了《滕王閣序》這一傳世名篇。滕王閣大宴後,王勃繼續南下,於十一月初七到達嶺南都督府所在地南海,第二年秋由廣州渡海赴交趾,不幸溺水而卒,年僅二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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