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開庭日前晚,林躍又跟方律師打了個電話。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如果沒有盡到撫養義務,或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另一方就有權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經過多方調查,在孩子跟被告人黃建剛共同生活的這幾年內,孩子三餐不定,連最基本的溫飽都無法保證,甚至還曾因為他的疏忽導致孩子從樓上摔下來,骨折住院,且透過走訪得知,被告人黃建剛經常打罵孩子,有虐待嫌疑,所以基於以上兩點,被告人基本沒有勝訴的可能。”
方律師的話算是給林躍吃了顆定心丸。
第二天開庭,林躍沒進去旁聽,怕又引起什麼不必要的圍觀,只讓小妮陪著林玫一起進去,自己則坐在車子裡等。
一個多小時之後庭審就結束了,林躍坐在車裡,老遠就見黃建剛跟林玫從裡面拉拉扯扯地出來,小妮在旁邊拉也拉不住。
“下去看看怎麼回事!”林躍知會了小週一聲。
小周趕緊下車跑過去,到底是年輕小夥,身強力壯,三兩下就把黃建剛扯出去老遠。
小妮護著林玫往車子這邊走。
“回去告訴你妹,讓她以後出門小心點,早晚我弄死她個婊子!”黃建剛在後面罵罵咧咧。
一審下來判定陽陽的撫養權歸於林玫所有,十五日內如果黃建剛沒有向更高一級的法院起訴,一審結果就是終判,但根據方律師的意思,即便黃建剛上訴了,他轉敗為勝的可能性也幾乎為零。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