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不是更有錢。
各種立場的聲音都是有的,不過傳不到葉瑞年和劉賢英兩家——哦不——應該是一家人耳朵裡去,因為他們全家都正在館子裡吃飯呢。葉慧請了一節自習課,中午趕到飯館去吃飯。下館子是葉慧提議的,這樣既方便又體面,吃完就走人,人也不累,特別省心。葉瑞年想了想,考慮到家裡實在坐不下,下館子又有面子,便同意了,反正現在也不差這個錢。
於是全家人第一次下館子,還是去的這麼好的館子,這對劉賢英來說,尤其是一件特別長面子的事。結婚的日子定下來之後,她回了一趟孃家,一是通知他們自己再婚的事,二是邀請父母和兄弟妹妹去喝喜酒。她的兄弟妹妹聽說男方家裡有四個孩子,一致覺得她是不是瘋了,她現在已經在泥坑裡了,怎麼還往火坑裡跳,那麼多孩子,這以後的日子可咋過?後媽是好當的?大家都苦口婆心地勸她趕緊別結婚了,再熬幾年,小雨已經十二歲了,等有了十六七歲,就能出來掙錢了,她的負擔也就輕了,多省心啊,幹嘛非得找罪受呢。
劉賢英默默聽著,並沒有和他們爭辯,只是說了那天去喝喜酒,來不來也隨便。兄弟妹妹雖然不贊同她再婚,但也沒必要跟她撕破臉,反正不管日子多苦多難,劉賢英也都咬牙挺著,從來沒跟他們訴過苦,借過錢,所以結婚這天都來了。不管怎麼樣,他們都是劉賢英的孃家人,是能給她撐腰的,如果有誰敢欺負她,還要掂量一下她背後兄弟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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