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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烏臺案後的蘇,處置結果就是責授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事跟唐代時去潮州看魚的愈,到九江的江州司馬白居易等,唐代的州司馬就是個專門給官安排的閒職,沒半點實際職事,到了偏遠地方任司馬,不是去做官實際就是流放和監視看管的在張國維等人理解裡,冒闢疆授的這個第二同知,或者說右同知,有人說他實際上就是府司馬,左同知應當是府長史所以這就是個責授閒職可現在皇帝說這是掛職!
冒被派到臺北去掛職鍛鍊,雖然掛的是府右同知這官職,但右同知也是知府官,特別是要派出設分管一片冒原來的金紫光大夫這個三品散官本階,和三品的院科掌印都給事中,都不變朝依然給他們留著這職官散階連都還是在原單位領,檔案什麼的也不變就是暫時下去掛職鍛鍊,短則一兩年,長則三五年,幹完一任就回原單位,如果歷練好了,表現出色,回來後就可以準備提拔升”指南幹不好,也回原來門,但就相當於是一次又或罰,還是說平調其它單位,或改為閒職等,這麼一說,大家不免有幾分半信半疑皇帝的這個掛職,難道還真是特別下放歷練一個院掌印都給事中,三品大員,實權京多深入基層體察民情?去掛個五品的府同知?
皇帝說這同知要派出設,分辦公,分管差“還是那句話,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復社四公子,年輕才俊,他自幼讀書,十四歲就,雖說他曾六次鄉試不中,僅是秀才但向來不拘一格用人才,特進士出身,他江二牛現是非常出色的可如果說將來要更進一步,他的出身與歷,卻限制著他僅在六科任了三年職,既沒在林院做過吉士學習,也沒在部院行走,更沒有地方府縣任職經歷是很賞識闢疆之才情和忠心的他還年輕,才三十六歲,連民間也稱他為儲相也希望他將來走的更遠,入閣拜相,可以他現在資歷,這條路卻不好走以前朝形成俗例,不經林,不入內閣,不僅要兩榜進士出現,還得是吉士出身才能入閣卻有另外的要求,內閣學士必須得有過地方府縣任職經歷,還得是主官或起碼官才行總督巡撫布按,這些地方大員,也得有京師部院任職經歷才行朝中的侍郎、尚書、學士等,也需要在地方任過督撫或布按為何要有這些要求?因為不論是地方上的督撫布按,還是朝中的侍郎尚書、學士這些官職已經不僅僅是管一地一塊,而還要統籌全域性,考慮全盤的賞識冒闢疆,所以如今特定掛職制度,給這些優秀的年輕才俊們,一個特別鍛鍊的機會朝中的下放地方掛職,地方上的也可到省裡或京中掛職,掛職期間保留其原品級和職位冒闢疆要是這個臺北同知掛職的好,能做出成績來,積累出好經驗,那麼可以繼續回院任職掌印,甚至明年還可以安排掛職個布政司參政或按察司副使做的好,也是算入他的考核裡,考滿後,視其優異,便可直授二品布、按,或是擔任侍郎未來的路,無疑會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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