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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易。
喜歡的,能想到並背出來的,一共就那麼多,愣是全都寫了。
李二也很爽。
好詩!
當真都是好詩!
雖然都非陳遠原創,跟他更是八竿子打不著,但是,怕什麼,原創又沒在,只要陳遠不說,那就是他的!
他就是原創!
程咬金……
呵,粗鄙武夫爾,他現在都懶得跟他置氣!
永嘉也很開心。
她是知道陳遠要開餐廳的,陳遠也說過,要弄一些好字,掛在餐廳做裝飾。
而今眼下這些字,豈不正好?
李二啊李二,你不是喜歡欺負人麼,你不是牛麼,回頭,把你的字都掛去餐廳,讓人看著下飯,看你面子往哪擱!
越想越得意。
某一刻,悄悄戳了戳陳遠的腰,低聲道:“再讓寫個招牌。”
“招牌?”
陳遠微微一怔,很快就懂了。
其實他本來沒太多想法的,他就是,單純覺得好,不要白不要。
反正賞的絹帛多的是,別說拿來寫字了,擦屁股他都不用。
而今想來,等餐廳開業,掛到餐廳,才是王道啊!
畢竟,如虞世南褚遂良那樣的大家,求一幅字或可,讓人如秦兄這般量產,幾無可能!
招牌也很有必要。
雖然店裡的招牌已經有了,但是,哪有這原汁原味的好呢?
就算不用,拿回去裝裱一下,掛到書房,也不錯嘛!
遂笑道:“哎呀,秦兄這字,是真好,可惜,記得的就這麼多,要不還真想繼續看秦兄書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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