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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師,這首歌寫得太好了!”劉喜這句話是真心的,《好漢歌》比他自己寫的歌還好。
“吳老師,你看能不能把這首歌賣給我?我只要演唱權和改編權。”
吳龍在考慮。這首歌如果脫離《水滸傳》來唱,就會失色很多。可以說,《水滸傳》為這首歌增色不少。
提到《水滸傳》就會立馬想到《好漢歌》,聽到《好漢歌》就會立馬想到《水滸傳》,這是1+1>2的效果。
“劉老師是業界前輩,你的稱讚是對我的鼓勵。”
“別人要買這歌,我不會考慮。”
“劉老師開口……”
我該要多少價?吳龍有些煩惱。價低了自己不捨得,價高了怕對方不買。
這個不捨得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如果賣低了,以後再賣歌,不好賣高價。
賣高價的原因,是想更高的聲望值。
大家聽說哇這首歌賣這麼貴,一定很好聽。只要歌不錯,高價就能給歌加成,讓人覺得賣得這麼貴果然是好歌。
這和奢侈品差不多的套路。
劉喜以為吳龍在拿捏價格。如果自己開價過低,很可能就買不到這首歌。
不要以為可以討價還價,不是這樣的。
對於文學藝術,很多作者不喜歡討價還價。認為那是菜市場買菜,是看不起藝術。
只有給到預期價格,或者超過對方預期價格,才會買到這首歌。
吳龍同樣是歌手。歌在他手裡不會發黴不會發臭,他自己唱一樣能火,憑什麼賣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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