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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莉爾就說過,人類之所以能用魔法打敗怪物,就是因為他們掌握了魔杖的技藝。
魔杖真的很厲害,甚至可以說是技藝的完美成就。一把魔杖,銘記一定數量的魔法,只要使用者能感應到魔力就能施法,極大得降低了施法者的門檻,怪物們數量稀少,在面對魔杖洶湧的潮流,很快就敗下陣來。
最早掌握制杖技藝的人類是女巫,傳說她們向神求取了魔杖的製作技巧,但關於諾伊闥的記載往往是語焉不詳,有一種說法是她們為了追求偉大之作前往了時間的盡頭,追尋神的軌跡。
怪物們當然是不懂魔杖製作的。託莉爾無法傳授鹿宗平任何相關的技巧。
釘術到了瓶頸,魔法又難以精進,鹿宗平即將進入百無聊賴的境地。
鹿宗平的小心臟又在躁動,他想出去,想去地下世界的深處看看,但他還是受不了白羊的眼神。
男孩暗自發狠,只要託莉爾對他出手,施展魔法,他就會他會怎麼樣呢對她出手嗎魔法是她教的,骨釘是她冶煉的。他真的有勇氣對溫柔揮劍嗎
鹿宗平意識到自己很可能會在這個遺蹟廢墟慢慢腐爛,他就頭皮發麻。
不過,生活偶爾會有意外的,比如偶然造訪的客人。鹿宗平從沒想過遺蹟會有訪客,畢竟通往怪物世界的大門是從內封死的,只有託莉爾出去採購才會短暫得開啟一小會兒。
來者是一個矮胖的骷髏怪物,外罩一件藍色夾克,內裡套一件帶兜帽的白衛衣,下身黑色肥腿褲,腳上蹬著一雙半新不舊的板鞋,雙手插兜,給人的第一印象介於冬天街頭瑟縮的老大爺和走街串巷的混混之間。這傢伙明明是一副骨架子,可依舊給人胖乎乎的感覺,那腦袋彷彿白麵饅頭成精了,漆黑的眼窩裡閃爍著森白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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