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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到了列宿,也不過幾天時間而已。
李啟在列宿找了一個‘行人’。
行人,和祝人,卜人一樣,都是巫道的一個型別,同時也是司職所在。
行人,蓋國初諸司官不差出,凡有事,率差行人,掌使之職,凡命遣使,往曰奉命,來曰覆命。
顯然,行人的職責很簡單,那就是跑腿的,相對應的,他們也掌握了很多快速移動的法門,戰鬥能力也不低,是相當強力的一脈。
跑腿這件事兒,可不簡單,地位其實也不低,說是跑腿,其實正式的描述應該是‘處理外務’,屬於正式的外勤人員,是宗人們最信賴的救火小能手。
他把三封信,再加上一個芥子袋交給行人,囑咐對方帶到長安去。
三封信,一封給烹海鍋,把芥子袋交給鍋哥,裡面是全部的食材,還有剩下的一些寶物。
可惜,這些寶物在李啟打架的時候消耗了一些,但大部分還是剩下的,所以都原物奉還了,不能想著佔人便宜。
只是從裡面抽了一部分作為行人的報酬,畢竟是給他送貨,多給點,不成問題吧?
第二封給長安的羅浮山眾人,讓他們撤走,回巫神山,順便把李啟在巫器蠶上的股份都折現帶走,此後巫器蠶和他沒有半點關係,免得連累了柳參之他們。
第三封給柳參之,和他闡明此後分道揚鑣的事情。
寫第三封信的時候,李啟才真正理解什麼叫‘道不同,不相與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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