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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看下去,他居然發現了自己的通緝令。
倒也不是他的通緝令,而是關於自己殺人的那件事。
“茲有妖魔,於澧州城內殺人潛逃,據目擊者言:其妖身高八尺,面板血紅,蠻力驚人,刀槍不入,於澧州城內連殺十數人,窮兇惡極,疑似奪舍了名為李啟的縴夫,現不知所蹤,特此昭告縣人,小心為上,如遇此妖魔,需立刻逃竄,有線索者,賞五百錢,有證據擊殺此獠者,賞仟錢,生擒此獠者,賞仟五百錢。”
合著自己殺了十幾個人,就值一千五百錢,勉勉強強夠到了十分之一金。
按照現在的價格,用大鹿五銖錢的話,起碼需要萬錢才能換來一金。
那個殺了能裂土封王的羅浮娘娘,光是一個訊息就值百金。
一百金啊……那得是多大一筆錢啊?
想都不敢想。
李啟一臉自如,雖然被通緝了,但這些原本就是在他的計算中,所以沒有什麼奇怪的。
倒是說自己被妖魔奪舍了……
呃,應該是六叔的主意。
自己沒有趕盡殺絕,那幫逃回去的力壯幫縴夫,估計都知道那個紅皮大力妖魔其實就是李啟。
這時候,李啟又直接逃遁了。
官府肯定要去找排波幫問問情況。
排波幫肯定會一口咬定不知道,再加上,這麼多年,排波幫都是那樣,不管是功法還是行事都很正常。
按照這種情況,官府會懷疑的,恐怕只有李啟這個人,要麼機緣巧合下學會了某種邪法,要麼就是被某種妖魔給奪舍了,以李啟的面目去殺人,然後現在逃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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