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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大明還是要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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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達維亞的那條紅溪,原本的名字是洪溪,之所以會被改成紅溪,是因為1740年的那場慘案,僅僅一週的時間,華人城區的洪溪就被遇害者的屍體堵塞,鮮血染紅了河水。

洪溪也因此有了紅溪的稱呼。

當時的荷蘭當局因為擔心大清朝廷會派兵報復,所以主動給大清“上摺子”,表示希望這件事不影響兩國關係,並且在事發的第二年,即1741年(錢聾六年)的時候把荷蘭東印度總督AdriaanValier撤職。

而韃清朝廷和錢聾老狗在得知紅溪慘案之後,卻僅僅表示“事屬可傷,實則孽由自作”,“天朝之棄民,不惜背棄祖宗廬墓,出洋謀利,朝廷概不聞問。”

然後又反手把這事兒往萬曆身上潑了一波——

“中國四民,商賈最賤,豈能以賤民興動兵革!又商賈中棄家遊海,壓冬不回,父兄親戚,共所不齒,棄之無所可惜,兵之反以勞師。”

像不像錢聾老狗對紅溪慘案時的語氣?

這就是所謂的《諭呂宋檄》,然而這份檄文的原文居然遺失了!這幾句話還是從萬曆年間進士、副都御史、福建巡撫徐學聚的文中參考而來。

而關於徐學聚,《明史》之中的種種記錄也顯得先後矛盾,先是說徐學聚對華人沒有好感,聽完西班牙的解釋後,在呈遞給朝廷的奏摺中,肆意抹黑遇難的華人,妄稱他們全是為非作歹的奸徒,被殺純屬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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