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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證據要追加?!而且還是證明當事人寺井的駕駛行為異常?!
宮川一時之間有些懵了,他們怎麼能這樣明目張膽地違反《民事訴訟法》。對方在上一次庭審的時候,行進了答辯狀突襲,然而現在,竟然直接進行了證據突襲。
【證據突襲】
【所謂證據突襲,指的是律師不在法院規定的舉證期內提交證據,而是至開庭之時,才進行證據提交,從而形成對對方的突襲。然而,證據突襲本身是有風險。即法院有可能會以該證據,而不予採納。但在實踐之中,由於大量突襲證據都是事關案件的重要證據,以至於即使超過舉證期間,法庭也會將其納入舉證質證環節。因此,證據突襲雖然為《民事訴訟法》所禁止,但實踐之中卻依舊未能制止這種現象】
“反……反對。”宮川直接站了起來,面色有些焦急地說道,“裁判長。這屬於證據突襲,已經超過了舉證期間。”
熊谷法官坐在審判席上的正中間,並未理會宮川的反對聲,轉頭看向了今西。對於一個開庭經歷十分豐富的法官而言,比起在意這些程式上的細節,他們更加在意司法程式的效率,讓一個案件儘快得到充分審理,而不是糾結於一個證據是否在舉證期間之內提出。
“你們新提交的證據複雜嗎?”熊谷法官,望著今西問道。
“不復雜,就是一份表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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