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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之後,時間又過去了兩天。
在這三天裡,北暮的小生活過當相當充實。
吃飯睡覺逗柯南。
尤其是逗柯南,那是最有意思的,有趣程度甚至快接近洋子小姐的節目。
當初待在小蘭家,他還只得老老實實看電視,因為小蘭這個護崽狂魔,他還沒幹個什麼,小蘭就叉腰兇他。
整的就像個老母雞一樣,張開翅膀把自己的崽死死護在身後。
最可氣是柯南那表情,真的是賤到不行。
就躲在小蘭背後,仗著金身無敵,瘋狂放技能嘲諷他。
可是時代變了啊,現在這是在他自己家!
現在可就是天高任鳥飛。
什麼鳥主意,他都想的出來。
不僅敢想,他還敢於付諸實踐。
總而言之,他玩了個爽。
爽到當小蘭要來接回柯南時,他甚至都有那麼一絲絲的不捨。
更甚至,他還認真的考慮了一下,讓柯南一直住在這裡的可能性。
可惜的是,小蘭簡直就是獅子大開口。
她條件還是最初的那一個,用明美換柯南,否則免談。
那肯定不行啊,玩具玩的再好,也不能當飯的吃啊。
除非能訓練出柯南做飯的手藝,但是北暮又怕他在飯裡下毒。
作為一個偵探,作為一個常年混跡在兇殺現場第一線的偵探。
北暮一直堅信,柯南這傢伙會肯定會一些下毒技巧。
比如某種慢性毒藥,任誰來查都查不出來的那種。
見事不可為,北暮也只得和柯南依依惜別,親自把二人送到了樓下,目視著他們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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