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沃爾斯對她實施了*,而反過來沃爾斯卻可以控告王珍對他名譽的傷害,這樣的官司一旦打起來,王珍是必輸無疑。
看了看王珍無助的樣子,御傑暗暗的感嘆,善良的姑娘啊,你真是太天真了,難道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懂嗎?哪怕你能留下一點證據也不會出現今天這種被動局面。
又一次看了看傳單,御傑靈機一動:“王珍小姐,你這份傳單上說沃爾斯的母親經常虐待你,甚至用簪子扎傷了你,不知道你身上的傷痕還有沒有,你的舍友能不能給你作證?”
“昨天沃爾斯讓我去他家裡,把我按倒在地上讓他的母親拿簪子在我的臀部上紮了十幾下,我的舍友可以證明我確實受傷了。”
御傑點了點頭:“既然我們是親人,我就絕對不會讓你忍受這種屈辱,一定要為你討還公道,不過打官司要有證據,如果你相信我的話我會幫你的。”
“我在這裡舉目無親,不相信你又相信誰呢,不管這個官司能不能打贏,我都要謝謝你。”
御傑轉回身來對梅登吩咐道:“梅登小姐,你馬上陪王珍小姐去做一個傷痕司法鑑定,並把她的傷口拍成照片。”
旁邊的幾個華人學生看到終於有人肯幫他們了,也收起了橫幅圍了上來,七嘴八舌的詢問御傑,用什麼方式才能幫到王珍。
“由於王珍提供不出有效的證據,所以我們無法控告沃爾斯的*,只能從人身傷害這方面做點文章了,不過請你們放心,我一定盡最大的努力來幫助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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