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春覺得自己的雙腳快要沒有一點知覺了。
他已經走了整整一夜了,眼瞅著這個白天,可又過去了差不多一半。
身上的衣裳破破爛爛,這可是今年他老婆剛給他縫的新襖子,卻毀在了兩隻狼手裡。
說來也是怪他自己太大意了。
只顧著往回逃,餓了,就在身上掛著的兔子身上削一條肉下來生吃。
沒有想到的是,這血腥味,就吸引來了兩頭狼。
千幸萬幸,只有兩條。
陸春的弓箭解決了當面的一條,背後的那條撲上來的時候,他只能拔出腰間短刀,與這頭餓狼展開了肉搏。
這頭狼看起來也是好久沒吃東西了,虛得很。搏鬥的結果,就是陸春的身上多了兩張狼皮,他現在可沒有氣力扛著兩條狼走路了。
陸春現在深恨那些宋人。
好好的日子不過,硬要打什麼仗嘛!
雖然自己的日子沒有以前那麼滋潤了,但與渾家忙忙碌碌一年,雖然沒有什麼積蓄,卻也能管一家人混一個肚兒圓。
這仗一打起來,這樣的日子,只怕想得都得不到了。
官府肯定是要加稅的。
官府肯定是要徵兵的。
像自己這樣的,肯定是要去打仗的。
能不能回去,誰也說不準。
這幾年來,大遼與大宋之間的戰爭,勝負差不多要用四六開了,大遼贏六成,但剩下的四成,卻是宋人贏了。
陸春可不敢保證自己是那六成中的一個。就算是六成又怎麼樣呢?像自己這樣的小兵,每一場大戰,是死得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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