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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順朝廷治,土地兼併的事情不可能再發生了。
假如一個大地主有一千畝,他嗝屁,按照大順繼承,理論上兩兒兩女有同等繼承權。也就是四個子女均分一千畝地。當,地主有經過衙門公證的遺囑除,那樣他愛給誰給誰。
總的來,隨著子孫後代繁,大地主終究會變成小地,再變成自耕農。
也許這種小農經濟做法不適於農業產業化。可現在是明末,要啥產業化。牛都沒幾,要啥拖拉機。
當,李自成會適當保留幾個國有農莊試驗一,大鍋飯要是可以行的,將來看情況會適當的更改一下相關正策。比如東北、西域之類地廣人稀的地方可以採用。
大統領給眾人說完「均田,又簡單提了下「免糧」。
所謂「大順來了不納糧」有條,地主肯定不能免糧。
小自耕農和剛分到土地的小民有一到三年的免交緩和期。
原歷史線李自成施行的「均田免糧」和「追贓助餉」帶來了很大問題。
李自成的勝利來得太迅,從正權創立到推翻明朝只用了一年的時間。他靠著「三年免徵」、「闖王來了不納糧」的許,讓無數農民捨生忘死支援大順軍。
老百姓為他打下了江,李自成當然不能剛當上皇帝就食言而,不能立刻和官遼地主穿一條褲子去剝削老百姓。
「三年免徵」的諾言必須遵,可是隨著大順軍規模迅速擴,尤其又收降了大批明,等於把崇禎的一部分財政壓力背到了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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