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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三天沒有大事發生,只有馮瑜總往蘇御屋裡跑,淨說些發生在東大倉裡的事。這姑娘果然是個用心的,事無鉅細和盤托出,連唐翡給情郎寫絕情信的事都告訴了蘇御。而她所作的一切,無外乎都是為了那可憐巴巴的五百錢,用以資助她命運多舛的母親。
看著俊俏但卻窮苦的小丫鬟,蘇御每每都用最溫暖的目光看著她。屋裡有什麼好吃的,也都拿給她,害得小丫鬟一陣又一陣不好意思。
從馮瑜這裡得知,郡主府裡的人給外人寫信是要經過審查的。如果是丫鬟小廝寫信,需要交給林婉王珣審查。如果是姑爺寫信,就要交給小姐審查了。如果沒有小姐簽字,姑爺的信就不能走唐家的驛站,只能偷著去外面走公家驛站。
唐翡的信就是偷偷發的公家驛站,她家裡沒什麼負擔,自己賺的那點錢都讓她花給情郎了。可是最近不知怎的,那唐翡好像開始討厭那情郎,嘟噥些辱罵之言,說情郎這也不好,那也不好。
從馮瑜這裡得到大倉的各種情報,蘇御便更懶得去走動。而唐靈兒也很少過問蘇御的情況。這三天來,唐靈兒依然忙碌,只在家吃過一次晚飯。席上也沒與蘇御說過幾句話便又匆匆離開。據說唐靈兒正在到處借錢借糧,可結果多是不美。
今日閒來無事,蘇御終於在家裡讀起《唐氏家法》。
小嬛開心,跑到外面逗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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