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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思考的時候依舊站在店鋪門前。
不過在這時。
突然聽見叮鈴叮鈴的聲音。
只見一個年輕人,騎著一輛簡易單車,有些不穩,差點撞到他。
那騎單車的年輕人還不停地喊道:“讓開讓開!”
曹文看到他,不由得嚇了一跳,向旁邊彈了一下,嘴巴也罵罵咧咧,“你怎麼開車的?!”
鄭明凱只是隨意笑道。
“你沒看我正在練車嗎?”
之後拍拍屁股便往遠處騎去了。
只有曹文在原地一直咒罵,“現在的年輕人真是討打,真是氣死老夫了。”
如果是以前。
他只需要花點錢買通一下清兵,就能將普通的百姓屈打成招。
現在,保衛團的警員根本不鳥他,畢竟沒有出現什麼重大的傷亡事故,只是普通的事件,算不了什麼。
口頭批評一下就可以了。
倒是他用錢買通官員,想要治理他人,確實會遭受到眾人的鄙夷。
鄭明凱並未在意。
依舊晃晃悠悠地騎到了廣州府政務廳。
隨後就將單車往旁邊一扔,拍了拍手,接著朝政務廳的門口走來。
而站在門口的眾人。
鄭軒無奈地搖了搖頭,沒好氣地說道:“你的腳踏車遲早會報廢。”
鄭明凱毫不在意:“這種東西鐵做的,哪會這麼容易破。”
“真是敗家玩意。”
鄭軒罵了一句。
他就嘿嘿地笑了起來,彷彿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倒是江戊伯一臉好奇地看著他。
最後鄭軒跟他解釋起來,他才明白原來眼前之人居然是鄭軒同父異母之弟,不過他正在好奇對方來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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