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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婉月又回到了以前林家所在的那條街,在賺男人的錢,不過她眼看著要人老珠黃,這才想起了兒子林寶書。
“不好意思說?”婉月不說,團圓也知道她是做什麼的,林寶書正是跟著好人學好,壞人學壞的階段,跟著賺那種錢的她,多半會變壞。
在團圓面前,婉月覺著自己無所遁形,也沒回答,捂著嘴“嗚嗚”哭著跑出了館子,一口氣跑到了一個男人的家裡,進門又撲進男人懷裡哭。
男人臉上有疤,一條腿還是斷的,大家都叫他常爺,正是從牢裡出來後,就跟過街老鼠一樣躲著的常富貴。
“怎麼了,心肝兒?”常富貴把婉月推開,吐出菸圈,他的臉在煙霧中,有點看不清楚。
婉月抽噎著說:“常爺,你可得幫幫我,我找到我兒子了,在一個館子裡當夥計,可那個掌櫃不肯把他還給我,想讓他一直做白工。”
“哪個館子?”雖然還是被叫常爺,但常富貴其實不是以前那個風光的常爺,只是個不敢見光的男人罷了,但這點事,難不住他。
“團圓家常菜。”婉月咬著牙回答。
“哈,婉月,這忙我可幫不了你。”
“為什麼,常爺?”常爺可是說過,最喜歡她的,怎麼連這一點小忙都不肯幫?
常富貴可不想死,他如今活的連陰溝裡的老鼠都不如,都是因為找團圓的麻煩,而團圓家常菜就是團圓的館子,他再讓人去找團圓的麻煩,這條命真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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