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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合集》二十卷,在除夕的爆竹聲中終於編成了,我輕輕放下手上的筆。
放下又撿起,再端詳一番:筆。
人的一生會觸碰到很多物件,多得數也數不清。對我來說,最重要的物件,一定是筆。
我至今還沒有用電腦,一切文字都用筆寫出,被出版界譽為稀世無多的“純手工寫作”。會不會改變?不會。雖然我並不保守,但一個人的生命有限,總需要守住幾份忠貞,其中一份,就是對筆。
也許很多人會笑我落伍,但只要讀了我下面的片斷記憶,一定就會理解了。
一
我人生的第一支筆,是一支竹杆小毛筆。媽媽在代村民寫信,我用這支小毛筆在邊上模仿,那時我才三歲。第二年就被兩個新來的小學老師硬生生地從我家桌子底下拖去上學了,媽媽給我換了一支好一點的毛筆。我一上課就黏得滿臉是墨,惹得每個老師一下課就把我抱到小河邊洗,洗完,再奔跑著把我抱回座位。
七歲時,媽媽給了我一支比毛筆還長的蘸水筆,外加一瓶藍墨水,要我從此代她為村民寫信、記賬。把筆頭伸到墨水瓶裡蘸一次,能寫七個字。筆頭在紙上的划動,吸引著鄉親們的一雙雙眼睛。鄉親們幾乎不看我,只看筆。
這也就是說,媽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有意無意地告訴我,這筆,對鄉親們有一種責任。
九歲小學畢業到上海讀中學,爸爸狠狠心為我買了一支“關勒銘”牌的鋼筆,但很快就丟了,爸爸很生氣。後來知道我得了上海市作文比賽第一名和數學競賽大獎,爸爸氣消了,但再也不給我買好鋼筆。我後來用的,一直是別人不可能拿走的那種廉價鋼筆。我也樂意,因為輕,而好鋼筆總是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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