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上,天子擁有天下,是為共主;天子分封諸侯,是為國;諸侯分封卿大夫,是為家。由此構成家、國、天下之制。
再往下,士和國人也有私地,有些本就是自己的,有些是家主賞賜的,但要麼自己種,要麼委託給別人種,沒有采邑之說。
吳升準備將封建制往下再貫徹一級,直接到士。頭等門客,賜地兩千畝,次等為一千五百畝,末等為一千畝,這些土地可以轉讓,且永久繼承。
在擁有土地的基礎上,吳升允許門客募民,換句話說,身為吳升的門客,他們允許招募家臣,但不允許從國人中招募,可以從野人、流民或者百越部民中選擇——吳升願意稱之為國民。
國民與國人的區別,僅在於上庸是否承認,國民雖然沒有上庸承認的國人身份,在芒碭山吳升的封地中卻享受國人待遇,只不過效忠的物件是門客。
招募國民的戶數,也做了限制:頭等門客可募二十戶,次等為十五戶,末等十戶。
當然,吳升也特意讓盧芳幫忙設計了一套符合這個時代封君與封臣之間權利和義務的約定,比如額定徵賦,比如戰時徵卒等等。
盧芳對這一套並不反對,只是很奇怪:“申大夫當真捨得?”把自己的土地再拿出去細分,這種做法在他看來實在太敗家了。
吳升無奈道:“芒碭山身處百越之地,要居安思危啊,如此才能更好的激勵門客計程車氣,助我抵禦外來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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