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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被縣丞的人直接一馬車拉走,去鎮上找鄉長。
鄉長受理了,便可將趙家人的告狀文書拿到手,有了告狀文書,縣衙那頭就能直接拿人!
在大梁,各地都有一些衙門的職能和職責是重複的。
好比緝兇查案,長安城的兩個附郭縣有這個權利和義務,京兆府也有,廷尉府也有,另外只聽帝命的稽查部門也有。
就很亂。
縣丞拿到了趙家的告狀文書,同時也有遊徼搞到的混子口供。
當然,混子的口供是改過的,由陳才買牛發春藥毒害張翠翹,變成了張翠翹和陳才同謀買牛春藥,目的是要害小趙氏,只是陳才不知道為何也誤吃了,這才出現兩人同時在錢多婚禮上丟醜的事兒。
至於張翠翹為啥要害小趙氏,簡單,她不喜前頭的兒媳,恨他們當初竟想活埋她!
先前已經把大兒媳給休了,這回輪到了小兒媳,若是小兒媳的妹妹在里長家的喜宴上丟這麼大個人,她就能名正言順地將趙氏給休了。
反正就是報復!
至於陳才為啥要搶鄉長,搶完之後為啥要進山,那是因為張寡婦讓他將小趙氏帶進山裡去殺了,誰曾想把陳才自己個兒也搭進去了。
或許張寡婦就是想讓陳才搭進去,這樣就牽扯不出來她。
這幾份供詞雖然漏洞百出,一點兒都不嚴謹,好比張翠翹既然想休掉兒媳,為啥不在活埋事件的時候直接把三個兒媳婦都休掉,把三個兒子都趕出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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