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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父開口,滿臉不屑。
要麼給二十八萬八?要麼讓肚子裡的孩子姓巫?
那不就是上門女婿嘛!
說實話,如果是以前,吳蘭夫婦想都不會想。
肯定選讓孩子姓巫啊!
只是自從拿了葉雲五百萬。
平時不管是生活還是工作,兩口子都豪氣了很多。
這種情況,再讓自家兒子入贅當上門女婿,那是萬萬不能答應的。
即便明知道可能是激將法,吳蘭還是不敢去賭。
不過她剛想開口,車邊上的李夢浩對著車裡的巫倩道。
“倩倩,這改口費之前不都收了嘛。你和媽說說好話,讓你先下車,咱倆先把婚給結了。放心,二十八萬八的錢,回頭咱們都補給你,成不?”
情真意切,感人肺腑。
然並卵!
巫倩表面做出一副很為難的樣子,淚眼婆娑看著李夢浩。
“夢浩……我媽也是為我好。你放心,今天所有的錢都是以後咱們結婚買房的錢,這錢一分錢都不會動的……”
關於買房錢的事,實際上巫倩早和她爸媽商量好了。
以各種名義讓李家把這五百萬要過來。
回頭錢到手了。
讓巫父巫母以借貸的名義,把這筆錢借給巫倩。
然後巫倩才會和李夢浩結婚領證,接著再用這筆錢去買房。
表面上看起來沒區別,但實際上這區別就大了!
一旦二人離婚,李夢浩現在給出的所有錢都是贈予!
以借貸的形式便能說明所有錢是她爸媽的。
哪怕以後離婚,那麼那房子也只是屬於她巫倩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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