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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一早。
趙涵就被兩個街道辦的同治給叫去了。
趙涵一臉懵懂狀,來到了街道辦公室。
見到了街道辦一位王主任。
是位中年婦女。
對方臉色很冷。
辦公室裡是刷成白石灰的牆壁,上面還有幾個標語。
簡陋的辦公桌上,放著白色信紙。
此時趙涵就站在辦公桌前,她坐在後面。
王主任一臉嚴肅地對她說:“趙三,你知道自己犯什麼錯*了嗎?”
“我,我犯啥事了?”趙涵一臉懵懂。
“早上你們同院的許大茂反映,你竟然知法**,投機倒把,去鄉下售賣自己製造的劣質藥物。”
“坑害鄉親,沒有證明。”
“你說,有沒有這種事情?”
“啊?”趙涵一陣吃驚,隨即反應過來,之前王衛國提醒過她。
絕對不能說賣。
她趕緊狡辯,不,是分辯道:“這事啊,我沒有賣,我只是用了一些祖傳藥房因素,下鄉給缺少醫藥的鄉下親戚們送一些自己造的藥丸。”
“我可一分錢都沒拿,一分錢都沒有花他們的。”
“絕對不是賣啊,我就是下鄉給親戚們送一些藥啊。”
“親戚們因為感激我就送了我一點兒糧食。”
“行了,還一點糧食,根據許大茂的反應,你家裡的糧食都堆滿屋子了!”
“這不是賣藥換來的,誰捨得送這麼多!”王主任聲色俱厲。
“老實交代,不要在這兒耍花腔,你私自制造藥丸,私自售賣,你知不知道你這叫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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