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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宇明看著李大力拿回家的地圖。
一般來說,在有多次拋屍行為的拋屍案中,兇手在選擇拋屍地點的過程中會潛移默化地選擇自己熟悉的環境,從而達到心理上的舒適感。至少是曾經去過的地方。如此,當所有的拋屍地點連成線後,與兇手的住處會形成某種聯絡。
但是該案中,王瘸子標出的這11個拋屍地點要雜亂很多,與他的住處毫無聯絡,看上去沒有一點規律可言。
“這個拋屍地點不對勁,哪有人會將屍塊拋屍在是市政府附近呢?”馬宇明看到地圖上所標記的一個拋屍地點是在市政府對面的花壇裡。
雖然在這個年代,大街上普遍沒有安裝監控,但是兇手如果是在市政府附近拋屍是要冒著很大的風險的。
“娃,你在畫什麼呢?”李大力看到馬宇明在地圖上,對著那些標記的拋屍地點一通“亂畫”,出口問道。
“我找找看,這些地點之間有沒有什麼聯絡啊。”
李大力不理解,但是馬宇明用鉛筆畫的很認真。畫了擦,擦了畫,折騰了一個多小時。
“11個點所能連成的圖形太多了!這還不包括死者頭顱所在的那個拋屍地點。”馬宇明畫的有些心浮氣躁,“啪嗒”一聲,他把鉛筆丟在地圖上不畫了。
“難道是我猜錯了,兇手並不是要用這11個拋屍點來告訴我們什麼嗎?”馬宇明正在懷疑自己的猜測,卻聽到李大力在“嘿嘿”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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