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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利品屬於軍隊,這是應有之意。
朝廷回收戰利品,也是應該的,然而這一條在大明後期,卻已經近乎於作廢了。
這些大臣們的手段從來都是在規則之內,玩的出神入化。
比如三十兩銀子的一匹馬,若是賣給商人能夠拿到二十八兩銀子,可要朝廷回收的話,可是比當鋪還要狠的多。
最多給你十兩算是看得起你的辛苦了,而且軍隊還要分上一半。
最後落在自己的口袋裡,也就剩下了區區五兩銀子。
冒著絕大的風險就只能拿到五兩銀子,換成是誰都不會了以,而且不要忘了,能夠得到戰馬這種戰利品,那是需要多少人一起合作才能辦成的事情。
平攤道每一個人的身上,到最後會發現,虧得褲子都沒了。
而現在,朝廷的話不是很管用,可從雍州之地出來的人,對於皇上的話,那是真的信任有加。
晁剛再一次說了一遍崇禎的原話。
整個參謀部之中的人,就彷彿打了雞血一般,精神振奮的不行。只有角落裡坐著的一名冷麵青年,眼神幽幽的看著屋內的人。
他是隊伍之中沒有多少人想要提起的軍法官。
查的就是誰違反了軍紀,當然他也只有審查的資格,最後還是要移交給軍部的軍法院處理。
不久之後,房山有佈告欄中就特商了一張告示。
告示下面還有識字計程車兵,提著一個空口袋,在大聲的一遍又一遍的唸誦告示上面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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