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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愣,自然是不敢不答,要是不答,恐怕下一秒就要灰飛煙滅了。
在人間逗留太久了,男人自己也忘記了。
大概有十多年了,具體是多久,我都忘記了。
叫什麼名字?
孫志偉。
張誠正在打字的手一頓,眼睛從電腦上移開。
孫志偉,這個名字還真是如雷貫耳。
十八年前的一個清晨,豐瑞市的菜市場,發現一些屍塊了。
這件事引起警方的注意,兇手後來又在其他菜市場,丟棄屍塊。
孫志偉的頭,是最後發現的,臉上被刮花。
當年的技術沒有那麼厲害,如果不是孫志偉的身上,有個胎記。
恐怕連身份都無法確定。
案件一出,轟動全國,一直到現在都不知道,兇手到底是誰。
想不到孫志偉的鬼魂,竟然在人間遊蕩了十八年。
殺你的人是誰?
孫志偉此時才回過味兒來,你要幫我?
張誠拉開抽屜,將瓷瓶拿出來。
不然呢?你只要心願未了,就永遠都不可能去投胎。
林巧千叮嚀萬囑咐,一定讓你投胎。
我可是收了錢的,這點職業操守還是有的。
時隔多年,孫志偉每一次看到,自己殘破的身軀,都能想起當時的痛苦。
然而記憶消退,這麼多年過去了,只隱約記得兇手的名字。
兇手的長相,他也早已忘記了。
這麼多年,孫志偉一直不願意投胎,就是因為殺他的兇手沒有抓到。
孫志偉變成鬼魂的前三年,一直跟在兇手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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